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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鼓励研发临床急需仿制药
发布时间:2019-01-25  浏览次数:1150

  江苏省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与《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明确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提高仿制药质量、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等方面着手,让更多百姓用上质量好、价格廉的药品。

  两份文件明确,江苏省重点鼓励企业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儿童用药和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同时加大财政与政策支持力度,提升药品保障能力,促进仿制药合理使用。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兰青介绍,江苏省在药品集中采购时,凡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给予原研药同等待遇,直接纳入备案采购范围。目前,江苏省已有12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入备案采购范围,第二批有28个药品。江苏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处长朱晓文介绍,国家和江苏的药品目录调整时,优先考虑已有国产仿制药品种。将国家谈判的肿瘤靶向药的仿制药也纳入特药管理范围,同时通过与仿制药企业谈判确定支付标准,全省统一执行,鼓励和促进仿制药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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