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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确定首批中药特色技术传承培养对象
发布时间:2024-10-15  浏览次数:1082

日前,黑龙江开展首批省级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研修项目选拔工作,确定25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对象,进入为期3年的研修学习。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于今年10月启动了首批省级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研修项目选拔工作,经各单位推荐上报,共有58人参加培养对象选拔,经理论和实践技能考试,选拔出25名培养对象进入为期三年的研修学习。研修期间,学员将提交中药典籍读书笔记5篇以上,提交1份能较全面总结学习掌握的中药特色技术及心得体会报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总结中药特色技术传承学习情况的论文,每年参加至少1次专题报告,在本地区或者本单位汇报游学轮转观摩学习情况,推广所学中药优势特色技术,培训期满应提交1份能全面总结所学中药特色技术实践运用心得、学习体会等内容的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据了解,黑龙江省级财政按每人9万元的标准补助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对象。培养对象的研修学习采取游学轮转观摩与自主学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学习、掌握各培训单位中药优势特色技术,涵盖中药栽培、资源保护及利用、鉴定、炮制、传统制药工艺、制剂、医院制剂开发研究、调剂等方向的中药特色技术理论和实践技术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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