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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印发《河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标准(2020年版)》
发布时间:2024-10-15  浏览次数:1794

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河南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指导医院做好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指导专科开展业务建设。

《建设标准》列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综合指标,包含医院高度重视中医专科建设,医院党委能够定期研究解决专科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把专科建设纳入医院重点保障范围,在场地、人才、设备、绩效等方面出台有具体支持政策,能够落实资金投入责任;制定专科建设规范,明确总体建设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有可行的实施方案,能够分年度进行落实。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设置中医管理科,负责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和专科建设,建立院内中西医合作平台和疑难病例中西医会诊制度,专科平均每月参与院内会诊次数≥8次。其他医院设置专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专科建设事宜;建设期内,该专科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同时,《建设标准》还列出了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硬件指标,包括专科门诊和病房装修风格具有中医文化特色,有条件的医院可将门诊、中医治疗区等集中设置;专科诊疗设备能够满足临床需要,能够提供中药饮片煎药服务等。医疗指标,包括专科开放床位数三级医院≥120张、亚专科设置3个以上,二级医院≥80张、亚专科设置2个以上;专科日均门急诊100人次以上(外科、骨伤科60人次以上)等。

《建设标准》还要求,参与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的专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70%(口腔外科除外);专科负责人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完成中医相关学历教育或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组织的西学中培训,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年的建设周期内,参与建设的专科须争取厅局级以上中医科研课题,三级医院不少于3项、二级医院不少于1项等;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相关规范,制定并执行中药房、煎药室相关制度,加强各环节中药质量控制,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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